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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mbnail正義  

剛看一則包括資深媒體人楊憲宏、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等9人,今天宣布退出法務部的「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」新聞。想到之前法務部在執行6死囚死刑,提到委由民間所做超過八成民眾反對廢死民調。那是在七月份左右。當時,아줌마還寫了一篇牢騷文,碎念題目過於制式、籠統。其中還寫了『說不定還有人故意犯重罪,願意以人身自由換取牢房的舒坦日子?!』。沒想到,二、三個月後,還真的發生了。犧牲了無辜小朋友的生命,換來法務部為安撫憤怒的民怨,迅速執行了死刑。這該是政府有史來最快、也最貼近民意的一次執法行動。

本來不想再發文,但一直看到廢死聯盟的新聞、以及歐盟人權團體大喇喇干涉我們台灣的內政。怎麼看廢聯所提的人權、以暴制暴種種論述,都不足以信服。好像我們反廢死的是一群殘忍、無情,不懂慈悲的盲胞。於是想到一則禪門公案,아줌마也不確定是不是禪門公案?只記得故事。

-----一位篤信佛的虔誠法官,本著慈悲為懷、不可殺生戒律。在他手上從沒判過一件死刑。他認定上天有好生之德,應該要給這些犯罪之人改過向善機會。按佛教善惡有報、地獄輪迴觀,這位慈悲法官死後應該上天界去吧。

結果,法官死後卻下了地獄,且被許多亡魂怨恨、報復。為什麼?因為法官縱放罪大惡極之人,讓他們再傷害更多無辜的生命。

慈悲要有智慧,大無情就是大有情。與大家分享。20121225

附上七月份所寫的文-----國際人權VS社會治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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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包子_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